第211章 论重典与重刑(下) (第1/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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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2年4月,在处死了张子善、刘青山后,国家立即就出台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》。

正是因为有了如此严厉公正的决策,有着领袖等领导集体的以身作则。

那些隐藏在党和国家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才得以被清除,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恶习和资产阶级的腐蚀思潮纷纷遭到抵制,之后,中国官场二十几年更是少有贪腐案件再发生。

当今世界有三大法系:大陆法系、英美法系和伊斯兰法系。

世界上曾经主要有五种法系:中华法系、大陆法系、英美法系、伊斯兰法系和印度法系。

中华法系在晚清时期,以沈家本为代表的法制改革派的出现,效仿德、日法律制度,制订了资本主义的宪法大纲、民刑分立,打破了中华法系诸法合一的局面,因此中华法系结束了他的历史使命便消亡了。

13世纪起,伊斯兰法逐渐取代了印度法,在18世纪,英国占领印度近二百年间,印度法系彻底消失。

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已经经历了上百年的历史,从世界法制中吸取营养是必须的,从历史上吸取营养则更是明智的。

因为我们在走一条属于我们自己的特色之路,既要洋为我用,更要古为今用。毕竟,洋为泊来思想,从古到今传承下来的才是我们躯体和精神的血脉基因。

更何况,从远古时期直至公元1840年止,中华文明曾经基本都是领先于世界的。

人们常说法律就是武器,那么法律中的刑法部分,更应该是核武器,或者重型武器、尖端武器、秘密武器,而不是落后的淘汰武器,更不是连恶人、恶狗也唬不住的烧火棍。

许许多多的人说贪官、经济犯、失信人、老赖只是个人犯罪,家人是无辜的,不应该受到牵连。

说这些话的人,有一些是站在司法角度的专业考量,但一定是有不少人是在为人、为己留退路,铺后路,想将损失降到最低的考虑。

一旦哪天东窗事发,个人身败名裂,身陷囹圄,甚至吃花生米,这种后果他们应该是有所思想准备的,但一旦牵连到了家人,他就会不甘心,就会忌惮。

毕竟中国五千年文明传承下来的唯一完好无缺的父子之情,母子之情仍然健全,这也是绝大多数贪官、经济罪犯、失信人、老赖唯一的顾忌之处。

如果这一点也给予了豁免,那么,必定会有更多的人肆无忌惮,前赴后继,以身试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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